关于调整我校在职职工2012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
校内教职工:
根据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文件规定,我校对全校在职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。
调整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。调整后的公积金扣款额在6月工资发放明细公积金项目中反映,调整后公积金与1-5月各月已扣公积金的差额已在6月份工资中补扣。
特此通知。
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:86864536
计财处
2012年6月7日